陕西省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5月17日上午,陕西省委宣传部与陕西省委改革办共同举办“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人介绍了陕西省应急管理系统机构改革情况及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记者获悉:截至4月30日,陕西省各设市(区),除渭南市外,其余市(区)应急管理局已挂牌成立,有105个县(区、市)成立应急管理局。全省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据介绍,2018年11月13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挂牌成立,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该厅在职责转接和人员转隶工作中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除防汛抗旱、森林防火转隶还需进一步衔接,消防工作遵循中央改革部署实施外,其他职责已顺利完成划转,机构运转总体正常。目前,全省消防救援体系、省市县各级应急体系完备。省级有25支3600多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医疗、通信、物资保障单位;各地市和企业组建有209支9400多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涵盖地震和地质灾害、抗洪抢险、煤矿和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领域的抢险救援。


  据了解,省应急管理厅共承担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三方面18项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衔接、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负责全省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上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组织指导全省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等工作。


标签: 应急管理机构 全面深化改革

阅读:0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