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6月11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陕西省农村集体五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等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任命田文平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刚为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赵璟为省商务厅厅长。批准任命胡立平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惠春霞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我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胡和平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牢牢把握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行动上的政治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要牢牢把握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总体目标和五项要求,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陕西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胡和平要求,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等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完善思路、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抓好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事项的贯彻落实,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河湖综合治理,做好稳投资工作,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胡明朗,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秦骥 见习记者 陈宏江)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等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等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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