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6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安委会获悉,我省对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实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封闭化管理等一系列举措,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以实现安全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禁外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户我省。


  根据部署,全省将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其中明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政府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符合规划环评的园区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关闭退出。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强化源头管控,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10月底前制定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禁外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户我省。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严把高风险项目安全审查关、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实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严禁工艺设备设施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禁止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奖励事故隐患举报人员,形成全社会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良性机制,到2022年底前,实现园区内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100%。


  加强承包商管理,各园区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内部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危险性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对违法分包、转包,出借、挂靠资质,企业年(季)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发生亡人事故,或者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的承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安全管理不严格、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法律责任。(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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