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实现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2018年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8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45%,4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所有具备条件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2019年年底,全省8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65%以上,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年底,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累计超过600万户、普及率接近85%,并实现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行动方案》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户分类、村收集、县(镇)转运的垃圾处理模式,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二是全面治理厕所粪污。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到2020年,70%的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三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到2020年,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四是实施村容村貌改善五项行动。实施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农村供电“三提升”行动。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到2020年完成全省所有村庄绿化美化,开展农业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试点。五是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六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戴海花 汪曼莉 何蓉)


标签: 整治行动 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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