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全面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要求,巩固和拓展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这一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日前,省政府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陕西省坚持以西安为重点、秦岭其他5市全覆盖的原则,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突出抓好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问题整治,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无死角。


  《行动方案》明确,2019年6月底前,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全面完成,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问题全面整治到位,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2020年底前,秦岭禁止、限制开发区内矿业权、小水电有序退出,矿山修复和尾矿库治理有序推进,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编制整治工作台账。秦岭6市梳理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编制形成整治工作台账。


  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秦岭6市组织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依法依规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彻底整治,实施销号管理。


  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成立6个工作组,督查指导秦岭6市完成问题整治。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在省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调指导下,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秦岭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回头看”督查。陕西省秦岭办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每年选择1—2个突出问题,组织部门联合督查、各市交叉复核,并采取卫星遥感、随机核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工作情况。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督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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