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为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商洛市印发《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或签约10亿元以上的合同项目,在服务流程、保障措施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


  《机制》将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流程分为项目交办、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投产、管理服务5个阶段,将全流程优化服务、全方位利企便民落实落细。项目交办阶段分为集中交办和个别交办,建立全方位跟踪服务机制。


  项目落地阶段,落实重大招商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县(区)长协办制,每个重大招商项目由签约项目交办责任县(区)或市直部门的一名县级领导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备案(核准)、企业登记、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勘定、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前期事项。项目开工阶段,对于符合“承诺开工”制度要求的重大招商项目,由市发改委颁发开工令,即可开工建设。项目投产阶段,建立政银企季度对接工作机制,优先组织重大招商项目企业负责人参与银企对接活动,有效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银企对接的便捷性、精准度和成功率,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管理服务阶段,落实营商环境举报投诉限时办理制度,承办单位必须于7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核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对于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事项,要与举报投诉人对接,提出整改计划,并按照时间节点向交办单位和举报投诉人反馈整改进展情况,严禁推诿、拖延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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