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强制执行显威严 文明执法保权益

  3月3日7时,随着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琪轩一声令下,60余名干警奔赴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东站与王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的执行现场。历经5个小时,这起长期非法侵占铁路用地、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排除妨害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了解,王某某长期非法侵占铁路用地,修建违法建筑并意图谋取高额补偿,安康东站多次与其协商未果,遂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康东站对涉案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王某某在安康东站的土地上自行修建房屋并居住,其行为侵犯了安康东站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判处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清除其所占用安康东站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铁路土地原状。王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于是安康东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王某某及其亲属沟通,但当事人拒不配合、态度恶劣。在了解到王某某与其配偶在旬阳市另购置有房屋,居住权有所保障的情况下,法院决定依法有序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


  此次执行中,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充分运用执行合成作战模式,实现法院执行与铁路部门、地方政法系统及基层组织的全面协同,以强制执行重点案件的威慑力,促使其他案件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对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起到极大推动作用。同时,此举也是依法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铁路国有资产安全、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次重要实践。


  “我院将持续发扬敢啃硬骨头的精神,把执行工作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破解执行难的根本标准。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善意文明执行,在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树立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王琪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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