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印发《关于做好双节期间失业保险有关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期限。2月27日,陕西省人社厅官网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对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且符合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将申领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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