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学籍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属高校)毕业年度内,且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残疾、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可在其毕业年度内申领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此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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