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将采取10项措施,着力打造一批富有浓郁陕西特色的劳务品牌。


  据悉,该工程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以劳务品牌培育工程为抓手,到“十四五”时期末,在全省范围内成功培育10个以上全国知名劳务品牌,认定20个以上省级、40个以上市级、100个以上县级劳务品牌,基本实现“一县一品牌”,推动实现陕西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


  多领域培育创建劳务品牌


  围绕就业容量大的领域培育创建“高品质服务型、中高端技能型、文化和旅游类、民生保障型”等特色劳务品牌。对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劳务品牌,优化管理服务,推动做大做强做优。同时依托劳务品牌培育若干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或单位等为创建引领单位,发挥劳务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劳务品牌资源共享。


  开展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培训


  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劳务品牌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与劳动力意愿衔接,引导支持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开设特色专业,广泛开展劳务品牌相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立完善劳务品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乡村特色、文化特色和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力争每个县(区)能够开发1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加速推进劳务品牌壮大升级


  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确保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争取建设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或专家工作室。打造一批具有一流水准、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劳务品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


  认定一批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


  按照“坚持标准、突出特色、示范引领”的原则,以“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等程序认定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省、市、县级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提升劳务品牌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明确资金奖补


  对区域内培育创建的劳务品牌引领单位,带动劳动力等从业人员达500人以上,经县级人社部门认定后,可给予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一次性奖补,奖补上限30万元。


  建立劳务品牌资源管理库


  对各级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陕西省劳务品牌资源管理库,实施劳务品牌动态管理。


  做好绩效评估


  自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认定第二年开始,以3年为一个绩效评估周期,按照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基本条件规定,采取实地考察、答辩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达到绩效评估时间的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进行绩效评估。


  积极参加劳务品牌交流展示


  开展劳务品牌征集评选等活动,选树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组织参加全国劳务品牌交流展示和专题研讨活动,交流典型经验,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共同提高。


  开展劳务品牌专项服务活动


  设立劳务品牌招聘专区,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搭建劳务品牌创建单位与创业专家之间深度交流平台,为劳务品牌创建单位提供创新思路,支持建立劳务品牌共建机制,建立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


  加大劳务品牌宣传推介力度


  利用“秦云就业”小程序开设劳务品牌宣传专栏,加强与主流媒体对接合作,进一步提升陕西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


标签: 劳务品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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