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各专业成本的合理分配 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建筑行业推行EPC总承包模式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不断优化的目标,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脱节的矛盾,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实现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使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通过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实现在不断优化中获得投资效益最大化及责任主体明确的目标。因此EPC总承包单位需要实现优化的目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PC项目合同模式与交付品质关系的初步分析,EPC总承包单位需在总价控制的基础上,进行各专业的设计标准分配,而各专业设计标准的分配比例决定了各专业交付品质的标准。形象来讲,项目控制总价相当于一整个蛋糕,各专业的总价投入组成了这——整个蛋糕,一块蛋糕切大了另一块蛋糕就会减小,此消彼长的关系决定了不合理的分配,就会造成品质出现偏差。


  EPC总承包单位是工程责任的承担人,进行设计标准分配是在满足国家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建设单位需在此责任主体明确的前提下进行EPC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方能实现不断优化的目标。但由于大部分建设单位思路尚未转变,对于EPC项目的管理深度仍想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思路进行,或认为EPC总承包单位进行优化时,只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利润率,在EPC总承包单位优化过程中制定各类制度、标准,阻止或阻断EPC总承包单位优化的实现路径。然而因在EPC模式下建设单位人员配置及管理深度无法实现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的深度,这就造成了因建设单位管理“深度”过深,EPC总承包单位无法进行建设项目优化,进而产生交付品质无法达到最优的风险。


  EPC总承包单位作为成熟的设计或施工企业,具有成熟的管理制度,明确的管理标准、流程,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在责任主体明确的前提下,各项工作的开展均有相应的底线管理标准,因此EPC建设单位应根据EPC项目特点敞开优化路径,才能实现各专业成本的合理分配,最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杨延波)


标签: 投资效益最大化

阅读:0

返回首页